******管理局拟对梧桐树乡河忠堡村传统食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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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梧桐树乡河忠堡村传统食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梧桐树乡河忠堡村 | ******人民政府 | ******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银川市灵武市梧桐树乡河忠堡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3′35.468″,北纬38°5′14.591″。项目厂房占地面积795m2,项目建设一条固态法酿醋生产线,设计年生产食醋400吨。项目总投资4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2万元,占总投资9.53%。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治理投资。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区内道路、加工区等区域采取硬化、洒水、铺装防尘网等措施;物料堆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建筑土方采取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确保达到6个100%防尘控制要求;土石方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减少扬尘,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风速超过五级时应停止土方作业;运土车辆配备篷布,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物料和废弃物,不得沿途漏撒,进出工地时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 ⑵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环保旱厕处理后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⑶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采取减振、隔音,控制汽车鸣笛,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外售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政府指定的地点;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收集堆放后外售;开挖的土石方定点堆放后就地平衡利用。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运营期产生的粉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废气通过封闭厂房等措施,确保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要求;蒸煮、发酵、淋醋工序产生的臭气,通过加强通风、及时检查和维护防止原料和产品的泄露和挥发、醋糟醋渣及时清运等措施,确保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产生的臭气,经设施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方式,确保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 ⑵废水 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处理后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限值标准后用作厂区绿化,不得外排。 ⑶噪声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振、隔声设施,经厂房隔声等治理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醋糟、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废包装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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