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果蔬汁萃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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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果蔬汁萃取加工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银川综合保税区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银川市银川综合保税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21′27.026″,北纬38°17′43.598″。项目租用保税区现有标准化厂房4800m2,建设果蔬汁萃取加工生产线,低温冷库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年加工各类果蔬(原料)30000吨,生产蔬菜浓缩汁、水果浓缩汁等共计2400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5万元,占总投资2.35%。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污环节主要为设备安装及办公、辅助用房建设时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扬尘及汽车尾气。主要通过配备焊烟净化器装置,定期洒水降尘,减少运输等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⑵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⑶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采取减振、隔音,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废包装物可回收的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运营期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1根12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加盖密封等措施,确保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果蔬渣堆存产生的废气采取车间密闭,及时清运等措施,确保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⑵废水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园区污水管网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置。原料清洗及CIP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与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排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一同通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置。 ⑶噪声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车间阻隔、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标准。 ⑷固体废物 运营期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渣、原料分拣产生果渣暂存至废渣间后,外售处置;废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废包装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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